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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镉超标痛痛病阴影笼罩电池工人
2004年07月10日 11:11 来源: 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黎蘅)
日前,广东惠州某电池厂发生了镉作业员工尿镉升高的事件,经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检查,发现该厂有106名员工尿镉超标。
工人防护不当尿镉超标
据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广东中毒急救中心的陈嘉斌主任介绍,大概1个月前,惠州一家电池厂的几名工人在一次体检中发现血液中的镉含量超过了国家的有关标准。陈主任和当地的专家接报后迅速来到惠州,对该厂的500多名工人进行了一次检查,结果发现当中106名工人血液和尿液中的含镉量都超过了国家标准,人数占了该厂工人总数的7.7%。
陈主任分析,人体对镉的吸收一般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该工厂的工人之所以会镉超标,首先是在车间进行操作时口罩没有戴好。广东地区夏季天气炎热,有的工人没有按有关的防护规定正确佩戴口罩,所以在接触一些氧化镉片时,会将镉尘吸入。另一方面,这些工人都是计件取酬的,为了能加快自己的动作,多赚点钱,他们有的人索性把防护的手套脱下。这样一来,他们的手上沾了镉尘,下班吃饭前又没有养成洗手习惯的话,很容易就会把镉尘吃进去。据介绍,目前这批镉超标的工人中已有22人尿镉恢复正常,并已经出院,其余住院病人除个别自称出现骨痛外,大多数没有明显的症状。「这些尿镉超标的工人出院后,1年后要复查。」
镉超标不等于慢性镉中毒
「需要强调的是,由于发现得早,按照国家有关的诊断标准,这批工人目前还只是镉超标的医学观察对象,他们的肾功能是正常的,远未达到慢性镉中毒的程度。」陈主任说,不过,如果这批工人再长期这样「不设防」的工作下去,体内的镉累积到一定程度,不排除发生慢性镉中毒的可能。
慢性镉中毒并不罕见,1931年起,日本富山县神通川流域就曾经发生过类似的事件。当时该地区出现了一种致死的怪病,患病者临终前会出现全身骨痛,有的人还会一直喊叫着「痛啊,痛啊……」,所以这种病当时被称为「痛痛病」。
据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职业危害评价科的周智翔主任介绍,近几年来,虽然慢性镉中毒在广东尚未有报告,但在一些电池厂里工人尿镉超标的事情则经常发生。「一般来讲,人体吸入1毫克/立方米,或者吃进15毫克/升的镉就会出现中毒症状。」周主任说,人体内累积的镉一旦达到了中毒的标准,肾脏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引起尿毒症,使人体丢失大量的钙、磷、葡萄糖、矿物质和氨基酸,从而因为缺钙而出现骨痛,严重的中毒者会全身多处骨折,最后死于肾衰竭。「像上述日本富山县神通川流域居民出现的骨痛其实就是人体全身的骨折引起的。」
慢性镉中毒伤身不可逆
周主任指出,一旦发生中毒,这些化学物质对人体的损害都是不可逆的。
其实,电池厂里隐藏的可能发生的职业危害绝不止镉中毒一种,当中还有损害人体神经系统和肾功能的汞中毒,中毒者会出现双手震颤、口腔溃疡等症状。
周主任说,电池厂的生产过程最好加强密闭和自动化,要保证通风、除尘等设施的有效运作,他建议生产车间镉尘浓度最好能在0.01毫克/立方米以下,这样发生镉超标甚至中毒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此外,企业应该在生产车间悬挂职业危害警示牌,告诉工人所从事的岗位可能出现的职业危害,以及预防的方法。
工人在车间操作的时候一定要穿好防护服和防护鞋,戴上眼罩、口罩和手套。周主任强调,工人下班的时候,一定要把工作服脱下,放在车间指定的地方,千万不要把工作服带回家和宿舍。因为工作服上可能沾有镉尘等有害的化学物质,国外就曾经发生过多起因为父亲把沾有化学物质的工作服带回家,导致家人尤其是孩子发生镉中毒的事件。
此外,工人下班吃饭前一定要洗手,不要把敞开的食物和食水放置在车间内,不要在车间里吸烟,因为这样会把镉尘也吸进肺部。
2004年07月10日 11:11 来源: 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黎蘅)
日前,广东惠州某电池厂发生了镉作业员工尿镉升高的事件,经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检查,发现该厂有106名员工尿镉超标。
工人防护不当尿镉超标
据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广东中毒急救中心的陈嘉斌主任介绍,大概1个月前,惠州一家电池厂的几名工人在一次体检中发现血液中的镉含量超过了国家的有关标准。陈主任和当地的专家接报后迅速来到惠州,对该厂的500多名工人进行了一次检查,结果发现当中106名工人血液和尿液中的含镉量都超过了国家标准,人数占了该厂工人总数的7.7%。
陈主任分析,人体对镉的吸收一般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该工厂的工人之所以会镉超标,首先是在车间进行操作时口罩没有戴好。广东地区夏季天气炎热,有的工人没有按有关的防护规定正确佩戴口罩,所以在接触一些氧化镉片时,会将镉尘吸入。另一方面,这些工人都是计件取酬的,为了能加快自己的动作,多赚点钱,他们有的人索性把防护的手套脱下。这样一来,他们的手上沾了镉尘,下班吃饭前又没有养成洗手习惯的话,很容易就会把镉尘吃进去。据介绍,目前这批镉超标的工人中已有22人尿镉恢复正常,并已经出院,其余住院病人除个别自称出现骨痛外,大多数没有明显的症状。「这些尿镉超标的工人出院后,1年后要复查。」
镉超标不等于慢性镉中毒
「需要强调的是,由于发现得早,按照国家有关的诊断标准,这批工人目前还只是镉超标的医学观察对象,他们的肾功能是正常的,远未达到慢性镉中毒的程度。」陈主任说,不过,如果这批工人再长期这样「不设防」的工作下去,体内的镉累积到一定程度,不排除发生慢性镉中毒的可能。
慢性镉中毒并不罕见,1931年起,日本富山县神通川流域就曾经发生过类似的事件。当时该地区出现了一种致死的怪病,患病者临终前会出现全身骨痛,有的人还会一直喊叫着「痛啊,痛啊……」,所以这种病当时被称为「痛痛病」。
据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职业危害评价科的周智翔主任介绍,近几年来,虽然慢性镉中毒在广东尚未有报告,但在一些电池厂里工人尿镉超标的事情则经常发生。「一般来讲,人体吸入1毫克/立方米,或者吃进15毫克/升的镉就会出现中毒症状。」周主任说,人体内累积的镉一旦达到了中毒的标准,肾脏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引起尿毒症,使人体丢失大量的钙、磷、葡萄糖、矿物质和氨基酸,从而因为缺钙而出现骨痛,严重的中毒者会全身多处骨折,最后死于肾衰竭。「像上述日本富山县神通川流域居民出现的骨痛其实就是人体全身的骨折引起的。」
慢性镉中毒伤身不可逆
周主任指出,一旦发生中毒,这些化学物质对人体的损害都是不可逆的。
其实,电池厂里隐藏的可能发生的职业危害绝不止镉中毒一种,当中还有损害人体神经系统和肾功能的汞中毒,中毒者会出现双手震颤、口腔溃疡等症状。
周主任说,电池厂的生产过程最好加强密闭和自动化,要保证通风、除尘等设施的有效运作,他建议生产车间镉尘浓度最好能在0.01毫克/立方米以下,这样发生镉超标甚至中毒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此外,企业应该在生产车间悬挂职业危害警示牌,告诉工人所从事的岗位可能出现的职业危害,以及预防的方法。
工人在车间操作的时候一定要穿好防护服和防护鞋,戴上眼罩、口罩和手套。周主任强调,工人下班的时候,一定要把工作服脱下,放在车间指定的地方,千万不要把工作服带回家和宿舍。因为工作服上可能沾有镉尘等有害的化学物质,国外就曾经发生过多起因为父亲把沾有化学物质的工作服带回家,导致家人尤其是孩子发生镉中毒的事件。
此外,工人下班吃饭前一定要洗手,不要把敞开的食物和食水放置在车间内,不要在车间里吸烟,因为这样会把镉尘也吸进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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